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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有部落格了,難得看場演唱會,不寫寫感言我良心過不去。

 

禮拜六下午兩點多,還沒下公車就開始飄雨,抵達會場之後雨越來越大。已經有很多擺攤賣周邊的,因為雨勢我很快逛了一周,挑了三個東西就趕忙去新光避雨。擺攤的明顯有商人和熱心飯之分,小的手燈一般都賣150,有一攤偏偏賣100,我出於想要支持辛苦的小同伴,還是多花了一杯咖啡錢。

 

之後在星巴克待到五點才再次出發往會場排隊,期間雨勢幾度趨大,幸運的是五點以後雨就漸漸停了。再排隊的地方和一起買票的姐姐相認,她是眼中只有賢勝一人的幸福人妻,有老公陪看演唱會、幫提周邊、幫拍照、幫叫車,看得我都想結婚了。

 

進到會場站定已經快六點了,原以為終於可以稍作休息,但幾乎沒有人坐著啊,大家都站好位置卡好位,於是就繼續站下去吧。快開場的時候星媽們入席了,引起一番小騷動,其中一個媽媽還和飯握手了,真有點星范。我只認得三位,賢勝媽(前一天IG連發七張照片不認得也難了)、東雲嗎(母子實在長太像),和安靜坐在後面的斗俊媽。

 

我就不一首一首記錄了,畢竟什麼時候發生什麼事我全弄混了。幾首主打歌Good LuckShadowFictionShock都超嗨的,尤其是Shock,我平常沒有特別喜歡這首歌,但是現場表演實在太有力了,不虧是帶小獸們踏上名品偶像的殿堂作品。MidnightWhen the Door Closes是我評為比DVD更好聽的兩首歌,另外賢勝、起光、俊亨的個人舞台也都比DVD來得好看,現場魅力十足。最後幾首舞曲FreezeBeautiful NightEncore都好想跳跳跳,但現實上是被擠得不能動,只好專心看六個小朋友大玩水加大自拍(笑)。

 

偶爾有音量不足的地方,但聲音狀況聽起來都挺好的。談話部分果然有必定的語言障礙,翻譯音量小又翻得不准,大部分都不懂但不重要,反正都講那些。過場的影片全是英文,但也沒什麼感人的內容。燈光很好,音響無力評價,最後的紙花以後想起來都會笑。

 

----------以下唱名記錄----------

 

東雲。聲音真的好好聽啊,本人看起來好年輕(人家本來就年輕),也真的好帥。最後全身被淋濕,淋濕的白色背心.........本日最性感。慶生的時候跳舞真的太可愛了,能親眼見到招牌機械舞我也是滿足了。Freeze的時候拿著水瓶不知道要攻擊誰,結果被起光一把搶下,自己變受害者XDD

 

起光。臉很小又有一大片瀏海,我都快看不見這位先生了,好在身體的其他地方都看得很清楚(咳咳,部落格沒有分級制度)。個人舞台唱英文我一句也聽不懂,但舞蹈已經勝過千言萬語。最後一首只舞不唱的時候,我心裡想著:這是我這輩子所能看過,最好看的男舞者了。

 

耀燮。CD音質就不用說了,本人真的好小一隻好可愛。穿襯衫和細領帶跳舞的樣子真是,MAN到把我的眼光從尹斗俊身上拉開了。慶生之後的談話他故意擋住雲光讓全場大笑,因為大家都在注意起光把蛋糕裝飾綁到東雲身上,沒人聽他講話啊XD。最後六個人瘋玩他還是穩妥妥的把歌唱好,不虧是可靠的主唱。

 

俊亨。這個被鏡頭ANTI的男人本人實在太好看,不虧是我要嫁的男人啊(尹斗俊呢?)。還有他根本就不胖!!!SOLO中間談話的時候耳朵紅得好可愛,然後我很開心聽得懂他的英文。他好像無法在談話的時候乖乖站著,一直要弄旁邊的斗俊或耀燮,然後被反擊就馬上落荒而逃(難怪大家說你弱)。

 

賢勝。本人會發亮,好看得沒話說,唱歌一直皺眉頭很可愛。SOLO唱跳的品質之高令人感動,然後我默默注意到遞帽子給他的舞者很帥氣(?)天曉得他為什麼要自己澆自己水,也許是別人都在玩他的水池,也許是他不甘寂寞,無解。也許他在台上和成員的互動極少,但是和台下觀眾的互動可是一點也不少!

 

斗俊。唯一沒讓我覺得本人更好看,而且越看越覺得不像偶像,沒錯,他就是我一碰手機就會看到的那個男人,不多不少,一模一樣。前半部,汗流得好可怕(但我眼睛離不開他),粉底太白(但我眼睛離不開他),談話時間沒詞就變雕像(但我眼睛離不開他)。後半部幼稚開關被啟動,弄龍俊亨、跟梁耀燮握手、對翻譯口型逗得全場大笑。也許後來妝都擦汗被擦掉了,所以也是越看越帥。我好謝謝他在How to Love的時候拿了應援手幅,但這小子的玫瑰和簽名球都是一把全部往下丟,是有多不想拿東西!

 

----------唱名結束----------

 

Freeze 的時候斗俊拿著飯的手機唱,龍燮在後面一直潑水,斗轉身一腳踢水回敬,我看他踢出去的水比兩個人潑得都多吧XDDD 龍俊亨馬上逃遠遠,梁毛被潑呆掉的樣子超可愛。這是我整晚印象最深的地方。

 

我大約站在B區第三排稍微偏右,比預期的近了,但哪比得上A區,BEAST一眼都沒看過來。演唱會前一天,想著和他們處在同一塊土地就激動,但事實上我們的距離仍是那麼遠。

 

看演唱會可能是清醒的開始,因為營幕前他只對你一個人笑,耳機裡他只為你一個人唱,而在live現場除非你非常幸運,否則只能看著他對別人笑、為別人唱。

 

看演唱會也可能是執迷的延續,因為證實了所愛的美好、補足了未見的魅力,甚至增強了已知的價值。我不只是見到親愛的人,更享受了一場音樂盛宴。謝謝BEAST

 

八點四十二分結束,我們和當場認識的飯互留手機、留影,還坐了一會才悠閒的離場,殊不知這是當天最大的錯誤。怕公車擠打算叫計程車,結果太晚下手根本叫不到了。我們看著BEAST的車和好幾輛飯包的計程車呼嘯而過,我想,當龍俊亨發IG鬼叫不想洗澡的時候,我還在台北街頭絕望地拖著兩條麻木的腿,等待永遠不會停下來的計程車吧。

 

禮拜日回到家,再次與螢幕上的BEAST面對面,感到淡淡的哀愁。我追的到底是什麼?得到的又是什麼?那無止盡終究得不到的欲望,究竟還值得我去追求嗎?原來最幸福的不是看到真人,不是對視,不是握手,而是甘願作個螢幕飯,默默地為他們搖旗吶喊。(只是淡淡的!看演唱會還是很開心的!)

 

所以我很喜歡這句話:「喜歡的偶像出了專輯可以去買,有電影可以去看。如果有空就追演唱會,有要事衝突時就做自己的事。有人詆毀就给個支持的留言,不必非得罵回去。誰都有自己的冷暖,他們有他們的生活,不處心積慮想盡辦法打探他們私生活。你有你自己的生活,他們應該是你向前的動力之一而不是你魂不守舍的原因」(出自推特@Riiiiiko_IBND

 

只是對我來說最後一句話應該改成:他們是我存錢的動力之一(該哭該笑?)雖然我們的應援有些七零八落,但是有看到手幅吧,會再來的吧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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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